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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2025-01-13 01:03:30

产权登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占有产权登记

企业在特定情形下(如投资、分立、合并、收购、投资入股等)需要向集团公司申请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变动产权登记

包括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涉及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等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情况。变更登记则涉及房屋所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减、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等。

注销产权登记

指房屋权利因房屋或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灭失等情形而进行的登记。

总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的统一、全面的产权登记,也称为静态登记。总登记后,会向权利人颁发相关权属证书。

初始登记

新建房屋者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这是首次取得所有权的登记。

设立登记

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因此他物权登记也被称为设立登记。

他项权利登记

设定抵押、典权等他项权利时进行的登记,例如房屋抵押权登记。

更正登记

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的登记,例如纠正权属证书上的错误信息。

异议登记

对登记内容的异议进行登记的,例如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有误时提出异议。

预告登记

对未来发生的房屋产权变动进行预告的登记,例如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进行的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对房屋进行查封的登记,例如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时进行的登记。

这些登记形式涵盖了产权变动的各个方面,确保产权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相关权利人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在具体操作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登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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