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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怎么再审

2025-01-06 17:48:50

劳动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再审。以下是详细的再审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再审的条件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再审所需材料

再审请求状: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

新证据:提供新的证据以支持再审请求。

原仲裁裁决书:提交原仲裁裁决书的副本。

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申请再审应在仲裁裁决书正式生效之日起的六个月期限内完成。

若因特殊情况(如突发性新证据的获取),时间限制可能会有所调整。

司法管辖

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递交审查申请,通常由作出原先仲裁裁定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再审程序

提交再审申请后,法院将对再审申请展开全面审查,以判定是否准许接受新的审查请求。

再审申请经审查后,法院可以作出再审决定,再审期间不停止原裁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建议

及时申请: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以免错过再审时限。

准备充分:在申请再审时,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支持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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