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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登记与期房有关

2025-01-13 06:44:30

与期房有关的登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商品房预售登记

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要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期房买卖双方签约时,应使用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由预售方持预售合同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申请登记,经审查加盖登记专章,准予登记后生效,副本一份由市房管局备案。

贷款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及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三方须持已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明、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给贷款银行。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市房产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新开展的一项登记业务,为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保护购房人将来实现房屋物权的一种登记行为。当商品房建成并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后,开发商要为建设的房屋先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取得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此时,因为之前办理了预告登记,没有购房者的允许,开发公司就不能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人。然后,开发商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当商品房建成并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后,开发商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这些登记类型涵盖了期房从预售到最终所有权转移的全过程,确保了购房者的权益在各个环节都得到法律保护。建议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及时了解和办理这些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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