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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规程是什么

2025-01-11 16:07:00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该规程包括八章八十八条,内容涵盖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职责、原则、程序、处理、执行和监督等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了升级和修订,形成了新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这一新规定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共61条,更加详细地规范了税务稽查的各个环节,包括职责、管辖、回避、保密和纪律等内容。新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升稽查法治化水平,并保护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变化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持续努力。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选案

国税机关根据公民举报、部门转办、互有交办、情报交换或通过微机网络分析筛选有嫌疑的,征管分局移交的嫌疑对象进行计算机或人工排列后列出稽查重点户。

国税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局,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涉税案件的举报,并填写《举报案件摘要表》,有权根据《举报案件摘要表》直接填写《稽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经审批后实施稽查。

检查

税务稽查的检查工作,是根据选案所确定的稽查对象,组织稽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原始书证材料,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的活动过程。

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检查完毕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或者《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执行

执行人员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被查对象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执行人员可填制《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报经县以上局局长批准后,依法对被查对象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其他相关规定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这些规程和规定共同构成了税务稽查工作的完整框架,确保税务稽查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地进行,同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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