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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子是自诉案

2025-01-13 00:41:00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自诉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

虐待案(刑法第260条)

侵占案(刑法第270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

遗弃案(刑法第261条)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类案件可以自诉,但需要被害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总结:

自诉案件主要分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在实际操作中,自诉案件的提起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被害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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