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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丢了怎么补办

2025-01-04 20:48:10

职工档案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与人才机构沟通

首先,与县处级以上人才机构或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这是补办档案的第一步,没有档案则无法进行后续补办。

准备补办材料

职工本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需要到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并复印相关档案要件,如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填写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

丢失档案的职工需要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以及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会根据上述材料填写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完成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正式补建。

单位或人才市场补办

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可以直接在单位进行档案补办。如果单位无法补办档案,则需要前往人才市场进行补办。

注意年龄和原始记录

补建职工人事档案要求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且能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才可以进行补建。

档案封存

完成补办所需的材料后,将其封存入档案。

建议:

提前联系对应的部门和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办手续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如果档案丢失较为严重,可以寻求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帮忙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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