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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律师事务所

2025-01-04 18:57:00

开设律师事务所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确定设立人

至少一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作为负责人或合伙人。

如果是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如果是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

满足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合伙人之间需有书面合伙协议(如适用)。

准备材料

设立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设立人和合伙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住所证明;

资产证明;

合伙协议(如适用)。

提交申请

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

填写《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审核和审批

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在20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办理注册手续

审核通过后,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办理印章刻制、银行账户开立、税务登记等开业准备工作。

开始执业

完成上述步骤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开始接受客户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法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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