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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温州市人大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2025-04-24 09:34:00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0号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傅智超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俊、吴道广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2号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海亮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钢猛、陈富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3号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


郑加佳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焕民请求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金焕民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焕民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智超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智超代理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潘孝雷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潘孝雷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对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潘孝雷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来源:温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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