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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普法 化解练琴扰邻纠纷

2025-05-27 07:25:00

  本报讯(记者 韩睿)近日,迎新北二巷新华北小区内的一场邻里纠纷在新华西社区网格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37号楼的李大娘与邻居葛大娘因“深夜琴声”产生矛盾,5月24日,两人在网格员调解下握手言和。

  据了解,连日来葛大娘长期在家练琴至深夜,乐器发出的声响持续影响到邻居李大娘的正常休息。于是,她多次沟通,希望对方能调整练习时间,降低音量,但始终未能得到回复。因此李大娘情绪不佳,不断向邻居埋怨葛大娘是“低素质的噪音制造者”,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找到社区评理。

  针对此事,新华西社区网格员张娟立即展开调解,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两人在此次事件中均存在过错。张娟先后向双方分别详细阐释法律条款和释义,引导她们换位思考。最终,葛大娘承诺调整和缩短练琴时间,并立即加装隔音设施,保证不再深夜扰民;李大娘也为自己的不当言辞向葛大娘诚恳道歉,双方达成和解,表示今后将友好相处。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葛大娘深夜练习乐器,产生的噪音超出正常生活容忍限度,侵犯了邻居李大娘的健康权,影响其正常休息。同时,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大娘公开使用不当言辞指责邻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葛大娘的名誉,也应当担责。而网格员依据这两条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双方的过错,通过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调解,使双方在法律的框架下达成和解,不仅化解了矛盾,还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良好基础。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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