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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都有什么权利

2025-01-11 02:30:30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下是业主的主要权利:

专有权

业主对其专有部分(如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享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如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优先使用权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表决权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重大管理事项的表决,例如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小区重大事项等。

监督权

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

知情权

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支出情况,以及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信息。

撤销权

业主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享有撤销权。

诉讼权

当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议权

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被选举权

业主有权自荐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

参与权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包括对小区内的公共事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请求权

业主有权请求公布和查阅小区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如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决策,维护自己的利益。业主应当了解和掌握这些权利,并在实际操作中积极行使这些权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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